企业人才
租赁社会存量房有补租!
哪些企业可以享受配额?
具体怎么办?
具体来看看
补租申报策略~
公示企业配额
2022年,结合企业需求和补租总额,副业项目网罗湖区企业人才租赁社会存量住房补租配额见附件1。
获取附件1
补租房源条件
本次受理租赁的房屋范围为企业内人才租赁的深圳社会存量房屋,应具有房屋代码(已用于申请和领取社会存量住房补租的房屋除外)。
通过关注深圳社区网格管理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扫描门上网格二维码或查看房屋租赁凭证等方式查询房屋编码。
补租申报时间
2022年11月28日09:00至2022年12月9日18:00。
接受补租的对象
在罗湖区人才安居企事业单位名单中工作的人才。
接受补租条件
人才单身的,应当以单身的状态申请;家庭成立的,应当以家庭(不包括父母)为单位,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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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已在深圳租用具有住房编码的社会存量住房。同一套房子的来源租赁合同或者协议期满一年(包括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仍在有效租赁期内。
2.申请人有本市户籍或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
3.申请人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包括教育部认可的海外大学毕业生),或满足市产业发展需要的技术人员(指取得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颁发的二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或专项能力证书,或按二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引进)。
4.申请人与用人单位(附件1内企业)签订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在有效期内,自2022年1月起,本单位正常代扣代缴社会保险个人所得税(退休或境外人员、市外高级管理人员不需要提供社保证明,由本单位提供完税证明)。
为支持新毕业生安居创业,新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企业人才租房补租中(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国家承认学历的境外院校>2021年、2022年应届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不受上述第四项社会保险缴费时间限制,企业可优先申报补租,但是,全日制劳动合同(含服务协议)必须与附件1内的企业签订一年以上,企业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
5.申请人从未收到罗湖区企业人才租赁社会存量住房补租(含罗湖区市场筹集住房货币补贴)。
6.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未在本市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或住房建设用地,未在申请补租前三年内转让或因离婚分割自有住房,未出租经济适用房,未享受购房优惠政策,未享受任何形式的经济适用房补贴。
其中,住房包括但不限于住房(包括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含预售商品房)、人才住房等政策性住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军用产房、商品房(含预售商品房)、自建私人住房等;经济适用房政策租赁补贴包括但不限于领导人才租赁补贴、罗湖区精英人才持卡人租赁补贴、社会存量住房租赁、人才住房租赁等;自有住房,包括合法登记的住房和未登记但以所有人或共有人名义拥有的住房。
7.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年度配额
原则上,今年的补租配额原则上是不超过1200套。如果受理截止日期后仍有剩余配额,将按附件1中龙头企业的排名依次补充保障。龙头企业补充配额不得超过企业批次住房补充租金配额的10%,配额分配完成后即可完成。
保障标准
以货币补贴的形式租房补租,补贴资金统一发放到合格的补租人才银行账户。具体如下:
01 补租标准
今年罗湖区企业人才租赁补租金额按以下方式计算:月补租金额=补租单价*补租面积。
(1)补租单价:30元/月·平方米。
(2)补租面积:单身35平方米,两人家庭50平方米,三人家庭65平方米,四人以上家庭85平方米。
02 补租期限
以一年为周期,不超过房屋租赁合同有限期,到期后符合当时补租条件的,可申请续签,最多3年。今年租房补租期(补租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03 补租原则
两人以上符合租赁条件并申请单套住房的,承租人应当确定一人为申请人,其余为共同承租人,计入租赁面积人口,不得重复申请;人才配偶同时符合租赁条件的,确定其中一人为主要申请人,不得重复申请。
申报流程
01 线上申报
为了简化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企业人才租金通过在线申报,企业专员根据租金申报系统提示完成注册认证,同时上传相应配额的企业人才个人资料。未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完成注册、认证、上传资料的,视为主动放弃申报。具体进入申报系统——
“i深圳”罗湖专区
● 长按识别下面的二维码,首先体验i点击页面右下角的深圳罗湖区打开APP】进入下载页面。
● 下载完成后,i深圳”APP首页【生活在切换到罗湖区,点击【发放住房保障补贴】,可以进入相应的页面。
● 也可点击进入主页进入罗湖区,找到并点击【发放住房保障补贴】,进入相应的页面。
注:企业及个人网上申报租赁补租经营流程及所需上传资料见附件。
获取相关附件
附件:
● 附件2:补租申报系统操作手册(企业专员端).pdf
● 附件3:补租申报系统操作手册(人才个人端).pdf
● 附件4:企业和个人在线申请补租材料明细.pdf
● 附件5:承诺书(范本).pdf
● 附件6:授权委托书(范本).docx
02 资格验证、公示
罗湖区建设项目监督住房保障中心完成企业和申请人资格审查,分批确定租金补充名单。经批准确定的租金补充人员名单将在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上公布(宣传网站: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政府信息披露-法定主动披露内容-通知公告。
03 签订补租协议
公示通过后,补租名单中的人才应在要求的时间内按顺序签订补租协议(签订时间以补租申报系统通知为准)。逾期不签字的,视为放弃补租资格。
注: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中的在册轮候人员,在签订补租协议后,必须退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
04 补租发放
罗湖区建设工程监督和住房保障中心签订补租协议后,按照补租协议发放补租金。在补租期间,申请人因条件变更不符合补租条件的,应当在条件变更后的下个月停止补租。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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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人才租赁补充租赁申请实行诚信申报制度,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涉嫌虚报、隐瞒、伪造信息的,经调查属实的,按照市、区有关住房安全法律法规处理。
2.申请人应当及时办理提交、审核补租申请等相关事宜。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补租。
3.申请人和个人应配合补充相关支持材料,及时处理相关信息的变更。人才个人信息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个人信息、家庭成员信息、婚姻状况、租赁住房合同、名义住房等信息的变更。变更后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以继续领取补充租金。
4.申请人应将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与社会保障支付单位保持一致,并视为离职单位。
5副业资源项目.申请人不符合受理条件或当前工作单位(包括社会保障支付单位)注册地点不在罗湖区或失业超过30个自然日或重新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并纳入轮候登记的,自下个月起停止计算租金。收到更多补充租金的,有义务退还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申请人不配合的,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可以依法追回申请人收到的更多补充租金。
咨询方式
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建设局地址:万达丰大厦裙楼726号。
政策咨询电话:256675,82343523(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系统技术支持电话:姜工18825289051;钟工1762031537(工作日:09:30-12:00、14:00-19:30)
监督和举报
市民可以通过电话、信件和访问向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建设局或深圳市罗湖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和报告。为便于调查核实,提倡实名反映问题,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严格保密。
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建设局投诉举报电话:25624815;地址:罗湖区东门中路万达丰大厦裙楼726。
深圳市罗湖区纪检监察部门以其公开信息为准。
再次提醒大家
本次补租申报截止截止日期
2022年12月9日18:00
不要等到最后~
信息来源:i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
整合:罗副业资源网湖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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